根据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》文件精神要求,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,严格管理制度,确保我院推免工作的圆满完成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肖内昆顾晓艳
成员:李涛毛元华于贵和
纪检组长:毛元华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
成员:罗亚琼杨萍王乐乐
二、成立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小组
组长:李涛毛元华
成员:陈晓梅 柳孟利 罗亚琼 杨萍 王乐乐
三、推免工作实施原则
1、执行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》文件精神要求。
2、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本科学习阶段必修课无补考。
3、推荐原则:在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内英语(CET4或CET6)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、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,全年级排名30%以内。严格按照学习成绩为依据,按照“学分加权平均成绩”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。
四、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
1、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9月19日~20日向学院提交《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和相关申请材料。
2、学院于2017年9月21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,签署推荐意见。
3、学校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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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9.15